几乎所有的学生都知晓考试作弊是违纪行为,但每逢考试季,仍有学生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究其动机不外乎如下三种:
1、投机心理。对某些“平日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同学来说,作弊被发现,往往只是一种可能性。于是由此而来的惩罚便成了“可能的结果”;但是不作弊导致的考试挂科却是一种必然性。后者是必须要付出代价的,而前者存在着既可享受作弊带来的好处又可逃脱惩罚的可能性。如此一来,混水摸鱼的投机心理便得以“茁壮成长”了。
2、从众心理。校园里总会隐隐约约地流传着两三段有关“作弊高手的传奇”。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就为某些“蠢蠢欲动”的同学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借口——他们都作弊,也不多我一个。加之“法不责众”的观念误导,使得作弊者的心态更为坦然,甚至不再将作弊视为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3、逐利心理。在作弊者中,往往不乏学业成绩中上者。按照常理,这部分同学完全有能力以正当的方式顺利通过考核。可是,相比考试成绩,他们更加看重高分所带来的好处——评奖、评优、入党,继而为之后的顺利就业增加“砝码”。于是,在“名利双收”的诱惑下,他们将诚信踩在了脚底。
不论是投机者,还是从众者,亦或是逐利者,其内心深处或多或少都不太接纳自己,由此导致了心理能量失衡,转而去关注外在的结果,以补偿“失落的那一角”。可是,事与愿违——当个体过于追逐外部的结果后,非但不能求得内心的平衡,反而会让自身被无尽的欲望所包裹——正所谓“作茧者必自缚”,当然,长此以往,“作茧者”终将自“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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