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0浏览次数:639

各系部:

为认真做好2014年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以及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1、评选条件  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请参照《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暂行)》(见《学生手册》P72)执行。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在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基础上,择优选拔推荐。

2、评选名额  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院优秀毕业生各按2014届毕业生总数的3%评选,院优秀毕业生与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各一半。具体名额如下:

 

 

系部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名)

院优秀毕业生(名)

园艺园林系

9

9

动科系

5

5

农经系

10

10

农信系

5

5

农生系

4

4

食品系

2

2

 

二、评选工作要求

各系成立3人以上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由系部党支部书记担任。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由毕业生所在的班级、系部推荐,经学生处审核后,上报院党委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由毕业生所在的班级、系部推荐,经学生处审核,经学院批准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教委评审。

 

三、评选上报材料要求

1、院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请认真填写“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打印)。获奖证书等材料请附复印件一份即可。

2、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请认真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

3、主要事迹栏请用第三人称,用钢笔认真填写(可打印),内容要充实,字迹端正。

4、各系将本系上报学生信息填写在《2014年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内,电子版和纸质上报学生处。

5、各系所有评选工作和材料上报在4月15日之前完成,将所有材料汇总交至21号楼207室薛老师处。

 

 

中共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

            2014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下载
            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下载
            学院2014年优秀毕业生汇总表.xls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