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秋季)毕业生离校必读

发布时间:2015-06-10浏览次数:421

一、毕业典礼后请到班主任或辅导员处领取相关材料: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已签就业协议)、外地同学的户口迁移证明及回省报到证、有关退费。

二、已签高校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由学院统一到教委打印报到证,毕业生请在报到证所注明的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及时与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录用手续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签约的毕业生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毕业二年内,凭高校就业协议书都可以自行申请打印报到证,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蓝色联(报到证)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白色联(通知书)归入本人档案。

三、未签高校就业协议书的同学:为了方便毕业生在离校后鉴证协议书和报到证打印,须打印报到证的同学,凭毕业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具有当年正确的信息登记号)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接待时间和地点时间:工作日的每周三上午9:30至下午4:00 ;地点:学生事务楼(21号楼)201室或202室(领档案)。有事办理请提前预约,预约电话:67722716、67722717。

毕业生违约后第二次签约鉴证:打印过报到证的出示第一次就业的报到证(上下两联)、第一次就业的协议书、第一次就业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后,方可鉴证第二份协议书。鉴证后,填写《高校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并按申请表上的要求带齐所有资料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受审核,打印第二次就业的报到证。改签的报到证要在毕业一年内提出申请。

四、档案转递:已签高校就业协议书(含出国)的上海生源毕业生档案,由学校集中交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毕业后的五个工作日(外地生源9月底前),通过机要文件寄往毕业生户口所在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拿到毕业证书后就可到户口所在区县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二张1寸照片等材料查调档案及办理劳动手册;录取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档案转往工作所在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专升本的毕业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直接调档,外地生源要在毕业前提前预约档案室保留档案;其他毕业生的档案暂留学校,凭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用工协议书复印件或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完整)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调档;档案未转的毕业生需要劳动手册时可到户口所在区、县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五、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请将个人的求职材料以电子稿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电子邮箱:zhangzhe1229@sina.com (求职材料中姓名、性别、专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求职意向等一定要清楚),学院将继续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工作。另外毕业生可回街道(户口所在地)办理求职登记,享受上海市政府的有关对应届毕业生的优惠政策(请查询以下网站:www.12333.gov.cn/ www.21cnhr.com)。也可经职业介绍所、招聘网络及其他多渠道求职。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6月1日

            回生源地派遣单位地址表(2014年教育部平台下载).xls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