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关于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会议

发布时间:2016-10-19浏览次数:364

为切实规范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院成立了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并制定了评审委员会职责职责。
    10月17日13:30,在综合楼第四会议室召开了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学院副书记俞锦禄及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由学生处处长刘秀云同志主持。
    会议开始,刘秀云就各系奖学金的上报情况、评审依据、评审过程及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说明。最后,评审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审工作细则对奖学金候选人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经过评审委员会审定,最终确定2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120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资格,3名同学获得上海市奖学金评审资格。

最后,俞锦禄副书记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做了强调,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审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进行评定,杜绝失误违纪现象,确保学院各项奖学金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