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勤工助学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浏览次数:379

通  知


各相关部门:

为适应高等教育体制的总体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原贷款公益劳动20小时从上学期起取消,将按照正常勤工助学结算。每月老生不超过40小时,新生每月不超过30小时。学生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为每小时15元。

勤工助学岗位可以考虑贷款学生优先,因经费有限,预算额度分配后,请各部门节俭用人。若部门有相应预算,可以适当用在勤工助学的岗位上。

注:1、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请收齐后交资助办

2、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个月费用并发电子版至资助办 



            学生处资助办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各部门勤工助学经费分配如下:(春季第二学期)

部门

金额

财务处

1500

人事处

1500

组织处

1500

教务处

1500

招就办

1500

后保处

1500

图书馆

5000

植科系

7500

风景系

7500

动科系

7500

农生系

7500

农经系

7500

农信系

7500

基础部

1500

实训基地

10000